今日汇率
国税局总监关威宝。(图:国税局)
(金边讯)在与柬埔寨国家银行沟通后,柬埔寨国家税务局决定采用国家银行公布的“官方汇率”,作为税务申报兑换外国货币汇率基础。
根据国税局于28日发布的通告,国税局与国家银行于本月24日举行会议,认同由国银设立的“银行间货币交易平台”(NBCP)所公布的兑汇率,确实能反映市场和最新行情。
它表示,为了便利纳税人申报税务、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透明度,国税局决定使用国家银行公布的“NBCP”交易行情,作为纳税人进行月度和年度税务申报的基础。
它指出,纳税人所申报的发票若是以外国货币交易,须根据国家银行每天公布的汇率,作为兑换汇率基础。
通告要求,若遇上公共假日或国银没有公布当天汇率,纳税人须采用国家前一天公布的汇率。
“同样的,工资税月度申报采用的汇率是当月第15日,若遇上公共假日或国银没有公布当天汇率,纳税人须采用国家前一天公布的汇率。”
它强调,纳税人采用的外币兑换率“只能高,不能低”,即不能低于国家银行公布的汇率。
值得一提的是,国银是于2018年设立“银行间柬币交易系统”(NBCP),以提高国内货币兑换市场的郊率和透明度。
国银称,近年来,参与交易的银行和金融机构不断增加,交易量也显著上升,其成交汇率能够逐渐反映市场汇率。
此外,国银也宣布,从10月18日开始,提前在交易日前一天傍晚公布官方汇率;国银仍将在每个交易日上午公布官方汇率,惟汇率将与前一天傍晚公布的一致。
无论如何,国税局也决定发布和采用本身“官方汇率”,这使企业感到“混淆”。
国税局称,是根据4家主要商业银行兑换率,作为其“官方汇率”,并于每个交易日上午公布。
然而,部份纳税人投诉国税局经常延迟发布“官方汇率”,且汇率比柬国银官方汇率要高,令纳税人感到不便和费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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