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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金边讯)太子银行官方清算人“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Morrison Kak MKA”今日(12日)发布通告,正式通知太子银行所有储户及债权人,自2026年1月13日起30日内,须依法向清算人提交相关资料,办理债权申报及赔偿申请事宜。
通告指出,清算人现邀请太子银行所有存款人和债权人,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其姓名、地址、索赔或投诉内容,以及代理律师的姓名和地址(如有),以便依法开展清算登记及后续处理工作。
根据公告,凡涉及索赔事项的存款人和债权人,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,亲自或委托律师前往太子银行总行提交索赔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。太子银行总行地址为金边市玛卡拉区232街与莫尼旺街交汇处445号楼一楼。
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Morrison Kak MKA强调,逾期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索赔申请的存款人及债权人,将依法丧失获得任何赔偿的权利。与太子银行债务清算相关的登记与申报手续,仅于2026年1月13日起30天内受理。
柬埔寨国家银行在太子集团董事长陈志被逮捕并遣送回中国后,于1月8日宣布将太子银行置于清算程序之中,以防止犯罪关联资金外流,并保障合法存户利益。审计会计师事务所Morrison Kak MKA已受委担任太子银行官方清算人,全面接管并管理太子银行的所有运营及资产。
同时,柬埔寨国家银行已下令太子银行停止提供任何新增银行服务,包括吸收新存款及发放新贷款。清算期间,银行将依据《银行和金融机构法》规定的清偿优先顺序进行赔付,包括清算成本、员工工资、个人存户及企业债权人等。
太子银行前身为太子小额贷款机构(Prince Finance),于2018年获柬埔寨国家银行批准升级为商业银行,获准向公众吸收存款。在被置于清算程序前,太子银行在全国22个省市共设有33家分行。
柬埔寨国家银行报告显示,截至2023年,太子银行总资产达9.659亿美元,占全国58家商业银行资产总额的1.26%,属中型商业银行,其贷款占总资产比重约为72%。
根据柬埔寨现行法律,国家银行依法享有对商业银行实施强制清算的权力。《银行与金融机构法》(1999年)第52条明确规定,当金融机构参与威胁金融体系稳定的活动或无法履行债务义务时,国家银行可依法启动清算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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